集中供電控制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工作原理:正常工作狀態下,市電接入應急照明集中電源正常工作和電池充電,應急照明集中電源的輸出通過設置在各防火分區的應急照明配電裝置提供給消防應急燈具。應急照明控制器實時監控應急照明集中電源、應急照明配電裝置和消防應急燈的工作狀態,實現系統的集中監控和管理。
發生火警時,應急照明設計控制器接收到火警信號后,下發風險控制進行命令至應急照明主要集中電源、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和消防應急燈具,控制技術系統可以轉入應急處理狀態,為人員疏散、消防作業發展提供智能照明和疏散指示。
應急照明疏散系統性能要求標準
應急轉換時間:
系統的應急轉換工作時間我們不應大于5s,高危險區域進行使用信息系統的應急轉換發展時間不應大于0.25s,人員技術密集場所的應急轉換教學時間不應大于1.5s;
應急工作時間:
不同地方應急時間不同,要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決定;
消防安全應急標志燈具的表面進行亮度:
僅由綠色或紅色數字組成的標志燈表面的min亮度不得小于50cd/m2,max亮度不得大于300cd/m2(坎德拉/m2);
消防應急照明光通量:
應急光通量不應低于其標稱光通量,且不小于50lm(流明);
系統自檢:
系統主電持續發展工作48h后每隔(30±2)d自動由主電工作生活狀態轉入應急管理工作學習狀態并持續30~180s,然后通過自動恢復到主電工作環境狀態。系統主電持續提高工作人員每隔一年自動由主電工作精神狀態轉入應急處理工作能力狀態并持續至放電終止,然后自動恢復到主電工作存在狀態,持續應急教育工作需要時間不少于30min。
在實時監控和發生火災報警時,系統可實現啟動應急照明計劃和疏散指示計劃的功能。 通過矢量圖可以直接、準確地顯示火災報警的具體位置。
應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統由應急照明控制器、應急照明集中電源、應急照明配電裝置、消防應急燈(包括22種消防應急照明燈和消防應急標志燈)等組成。它是一個集火災報警控制、應急照明計劃和疏散指示計劃于一體的完整系統。其報警信息和逃生信息顯示直觀,便于操作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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